包头市房地产新政公布:5大招为商品房去库存
3月30日上午,包头市政府新闻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住房保障局局长高之荣就“包头市合理消化房地产库存及推进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进行了新闻发布。
消化商品房库存压力不大
眼下,我市“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艰巨,化解房地产库存是清除过剩产能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成为各方关注的主要工作。发布会上,高之荣介绍了我市最新出台的《包头市进一步支持居民购房需求合理消化库存暂行办法(试行)》,表示将从5个方面推进全市商品房去库存工作。
高之荣介绍说,目前,我市商品房库存面积805.9万平方米、75534套,占自治区库存面积的6%。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库存面积465.5万平方米、39925套,去化周期为18个月,属于合理消化周期;商品非住宅库存面积340.4万平方米、35609套,去化周期为45个月,库存较大。总体来看,我市房地产商品房库存量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处于合理区间,消化库存压力不太大。
5大招为库存“减压”
新出台的办法将从5个方面推进我市商品房去库存工作。
举措一: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去库存的主渠道。我市将通过搭建保障房与普通商品房的互通平台,有效消化库存商品房。具体做法包括引导和鼓励居民选购大户型库存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改善居住条件,对选择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居民,项目所在地区财政给予购房人10000元/套的财政补贴等措施。
举措二: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我市将通过政府让利税费、信贷支持等措施,提升居民购买力。同时引导开发企业采取各种方式让利,在价格上吸引居民购房,有效消化库存。
举措三:加大对农牧民进城购房政策支持力度。具体做法包括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工缴存公积金和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落实本市范围内进城农牧民购房人员与城镇户籍居民同城同等政策待遇,对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50%的契税补贴等优惠。
举措四:推动新建商品非住房去库存。我市采用政府租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商品非住房改造用作电商用房、养老地产、日间照料场所、高级人才公寓等,既可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又可有效消化商品非住房库存。
举措五: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扶持力度。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土地出让价款可约定分期支付,先行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款项的50%,在2-3年内支付全款。
集中治理房屋产权登记
针对群众关注的部分群众购房入住多年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问题,我市新近出台《包头市推进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交付使用、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项目将进行集中治理。
该方案从建设工程的规划、土地、竣工备案、规费处理、行政处罚、产权办证等几个方面,针对不同项目、不同情况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并明确了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以确保此次集中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其中,对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存在拒不缴纳或恶意拖欠相关规费的,由辖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其采取行政或司法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从2016年1月1日起新出现的未批先建项目,市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对所涉及的地区、部门及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 姬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