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组1000天|内蒙古:以“改革之手”交出一份温暖的民生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发展,紧紧抓住民生领域的薄弱环节,紧紧盯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大力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人民。各族群众获得了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舒适的居住条件以及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日子越过越好。
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让社保的阳光照进每一户老百姓的窗户
7月1日,包头市在全区率先启动实施城乡医保并轨
近年来,自治区致力于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不断加强,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5年实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参保人员医保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5%,高于国家要求的50%。
加强内蒙古12333人社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在嘎查村布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实现了群众社保查询、选档缴费、资格认证、待遇领取、持卡消费“五个不出村”。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设了缴费档次,提高了缴费补贴标准,扩大了养老保险费代缴范围。在国家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基础上增加3000元档次;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最低补贴每人每年60元,每提高一档增加5元,最高补贴85元,并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2015年,全区已为15.9万名缴费困难人员代缴了社保费。
健全进城落户农牧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续政策,把进城落户农牧民纳入城镇基本医保制度体系,在农村牧区参加的基本医保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保,确保基本医保待遇连续享受。
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将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2015年共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5.4亿元。
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同内蒙古银行、建设银行等10家银行签订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协议,利率按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40%计算。按目前定期存储75亿元计算,预计年可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亿元。
启动了区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已基本完成,区内异地购药已实现直接结算,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区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今年6月,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被整体划入人社部门管理。7月1日,包头市在全区率先启动实施城乡医保并轨。目前,自治区正在指导盟市出台具体整合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将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扎实有序推动 教育 改革实践 :打造 各级各类 教育公平的“桃花源”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梨花镇中心校土城子教学点的学生通过“同频互动”设备,与百公里外的呼和浩特市一所名校的学生一起上课。
十八大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有序推动改革实践,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兴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创新合作办园模式等途径,显著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5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57个百分点。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投入资金近50亿元,统筹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与安全改造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等重大教育工程,着力促进办学条件均衡。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和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以及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目前,民族学校主要教育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受教育规模和程度实现历史新高。
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将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从2014年的4000元提高到2016年的6000元。对留守儿童普遍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管护。接收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增加农村牧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人数。
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推进“同频互动课堂”建设与应用,开展远程同频互动教学、教研。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已建成全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蒙文版、汉文版)和6个盟市级教育资源平台、64个旗县级教育资源网。
大力推进教育扶贫攻坚。选派2000余名城镇教师到农村牧区支教,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864名教师发放生活补贴2400余万元。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启动实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政策,惠及学生4.01万名。对57个贫困旗县初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教育或培训。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体育、美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搭建职业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强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框架体系,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督导,打造留学内蒙古品牌,扩大对蒙俄教育交流合作,规范发展中外合作办学。
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启动并组织实施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全区80个旗县的165所公立医院已经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海、通辽4个城市实施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