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7天前就报警寻失主

28.02.2015  12:05

  7天前丢失了3000元钱和银行卡,孙先生昨日报了警,报警时得知,捡到自己钱的王先生7天前就报警寻找自己了,而接警的民警也找了孙先生7天了。

  2月20日11时许,110接到报警,位于新华西街与巴彦淖尔路交叉口的金谷银行,有人在ATM机内捡到3000元现金。钢铁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出警,见到报警的王先生后,王先生表示,刚刚自己在ATM机上取钱,发现机器的出钞口内放着一沓子现金,数一数正好3000元,而且ATM机里还有一张银行卡,于是王先生开始等失主,但是等了1个小时也没等来人,只好打电话报警求助。一般都是丢钱的报警,捡到钱还报警的真是不多见,派出所民警核实了情况后,把钱和银行卡都做了登记并带回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准备找银行调查一下银行卡的主人,但是银行因为春节放假无法提供服务,民警只好等待银行上班。

  2月26日,市民孙先生准备用钱,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不见了,补办了银行卡后,发现卡上少了3000元,经过回忆,想起来自己2月20日当天在ATM机上自助存款后丢了银行卡,经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孙先生得知,这张银行卡没有拔走,钱也没存进去,不用问也是被人拿走了。孙先生很着急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昨日一大早,孙先生来到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报案,刑警队民警接案后,以盗窃罪进行了立案调查。

  春节还没过完,就有人粗心大意把钱丢了,刑警队民警把此事告诉了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希望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存钱取钱要多加小心。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得知消息后,突然想起2月20日有人报案捡到3000元,而现在有人报案丢了3000元,捡钱和丢钱的地点是一样的。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迅速联系刑警队和派出所,经过核实,发现这其实是一件事情。刑警队的民警立刻通知了报案人孙先生,孙先生得知消息后当天中午就到了钢铁路派出所,取回了自己丢失的3000元现金。(记者徐达明贾敏通讯员岳少军李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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