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努力让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18.08.2015  19:00

  太仆寺旗始终将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全力发展社会事业,全旗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的保障。

  近年来,太仆寺旗始终把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入为民办实事任务之一,持续不断抓好落实。全旗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全旗的稳定和发展大局。2015年,全旗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505元,覆盖4500人;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105元,覆盖1.98万人,上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709万元。“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325元和3190元,已发放前三季度供养资金224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也是一项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太仆寺旗自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来,坚持“低保障、广覆盖,统筹兼顾”的原则,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各部门大力配合相关宣传、征缴工作,共同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旗经办机构指派专人加强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做到专人、专责、专账、专库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2015年,全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03万人,参保率90%,提高5个百分点。

  同时,太仆寺旗把城镇居民医保民生工程建设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医保窗口、社区劳动保障所等工作平台,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全旗城镇居民和在校学生宣传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确保百姓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全旗本着“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完善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初审、复核、审批、拨付等环节的管理,对医疗费用的审核、核算、拨付实行重点管理,在效率和效果上狠下工夫,确保政策真正惠及百姓,温暖民心,让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2015年,全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89万人,参保率85.3%,提高12个百分点。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审批,将医疗救助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通“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和中华联合保险在大厅即时结算。太仆寺旗还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在各苏木乡镇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制作工作流程图,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配备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李浴霖)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