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旗妇联传达贯彻内蒙古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

30.10.2015  18:27

    10月28日,太旗妇联在妇联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太旗妇联全体工作人员及各苏木乡镇妇联主席参加会议。 会上,妇联主席张慧传达了“内蒙古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并按照自治区妇联主席胡达古拉同志的要求,就如何贯彻落实自治区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要求各苏木乡镇妇联主席尽快将大会精神传达到基层,二是结合自治区妇女十一大要求开展的“六项行动”,仔细分析、认真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妇女工作。 各苏木乡镇妇联主席对报告中的内容逐条进行讨论研究,纷纷表示:今后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把妇联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深入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的大事抓紧抓实。充分发挥组织妇女的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充分发挥引导妇女的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彰显优势,充分发挥服务妇女的作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