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妇联整合社会资源 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20.11.2015  17:28

  乌兰察布市妇联充分发挥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乌兰察布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

        一、加强宣传引领,夯实舆论基础

  一是强化活动宣传。利用“三八”、“六一”等节点进  学校、进社区开展咨询活动87次,发放家教宣传资料3万多份,并为群众释疑解难。组织发动各级家长学校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知识答卷、组织经验交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业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共举办143期家教培训班和讲座。激发了广大妇女干部及广大家长为国育才教子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是利用典型宣传。坚持开展典型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合格家长”事迹,通过电视、报纸、信息、公众微信平台等形式在全市进行了宣传,以“寻找最美家庭,传承文明家风”为载体,与家庭文化建设相结合,把家庭教育工作与“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活动,全市共评选出教子有方家庭48户。评选出22名好少年。

          二、 依托阵地,突出特色,使家庭教育工作提质扩面    

  以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点为阵地,做好“请进来”,即邀请专家、“五老”人士、爱心人士来,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各类讲座。全市已建起的35所儿童友好家园,把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疏导、实践能力培养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通过“爱心妈妈”进家园、“春蕾助学”等活动,注重留守儿童与家长、监护人的沟通和交流,使家园真正成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温馨之家。《乌兰察布市留守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后,全市各级妇联抓住契机,加大宣传,主动配合民政部门让大家知晓这一惠民政策,到2014年底全市已有1452名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得到了每月500元的救助补贴,2015年补贴标准又增加到每人每月505元。

            三、部门联动、积极配合,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

        《乌兰察布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市妇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我市家庭教育的实际出发,共同推动“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顺利实施。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使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的知晓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集宁区、丰镇市所在地达到98%以上,其他旗县、乡镇苏木所在地达到95%,嘎查村达到80%以上。市教育局关工委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集宁师范学院幼师学院被评为“自治区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