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妇联积极推动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工作
22.01.2016 09:52
本文来源: 妇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全市妇联组织改革创新,进一步壮大全市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按照全国妇联《关于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意见》,呼和浩特市妇联认真研究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妇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当地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开展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工作,2016年4月底前完成。
《通知》提出,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妇联及村妇代会要扩大副主席(副主任)和常委、执委数量,尽可能把更多热心妇女事业的优秀妇女吸引到妇联基层组织中来。成员数量根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妇女人口数量、分布等情况确定。增加的基层妇联组织成员,主要从辖区内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热心公益服务、自愿参与妇联工作的妇女小组长,女性楼栋长和网格长,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团队等自组织负责人,村、社区中具有法律、教育、调解专长的女性居民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等优秀妇女中选用。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通知》还提出,各乡镇(街道)、社区妇联和村妇代会要做好辖区内优秀妇女代表人物的调查摸底,做好执委、常委、副主席(副主任)的登记造册和报请备案;市妇联将统一制作执委、常委、副主席(副主任)证书,由各旗县区妇联、各乡镇(街道)妇联在“三八”节期间陆续组织颁发。
另外,市妇联把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将组织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学习培训,在机关妇女网站建立工作交流平台,同时,探索建立激励表彰制度,联合同级党组织对履职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
本文来源: 妇联
22.01.2016 09:52
我院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会议
2020年2月25日,社科院
内蒙古社科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坚决打赢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