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司法局与市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普法讲座

11.03.2016  11:38

2016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宣传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使广大司法干警、妇联干部尽快熟悉掌握运用这部法律,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3月9日,通辽市司法局与通辽市妇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讲座活动。此次讲座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张荣丽讲授,公检法司干警、妇联干部共32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讲座现场,张荣丽教授通过多媒体形式,从《反家庭暴力法》出台背景、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法律界定,《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目的和作用、《反家庭暴力法》基本原则、如何发现家庭暴力、特殊受害人的保护、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职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妇女组织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能等八个方面以案释法、由简入深的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全面解读,让广大司法干警、妇联干部及时全面地了解了该法,并促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法,有效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行为,进一步维护平等、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

此次普法讲座适时、实用,得到在场人员尤其是广大妇女的一致好评。《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彰显了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定立场和一贯主张,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国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态度和决心,对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