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项措施 强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管理
今年以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全市共认定国家级“守重”企业6家、自治区级“守重”企业43家,已申报市级“守重”企业40家。
一是加强实地调研指导,提高“守重”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深入林西县和右旗2家国家级“守重”企业和2家自治区级“守重”企业实地调研指导,现场指导内蒙古百惠生农业科技集团修订甜菜订单示范文本,指导巴林石集团修改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示范文本,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确保达到合同签订合格率、合同履约率及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率“三个百分百”的目标。
二是丰富“守重”活动内涵,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重新修订“守重”企业公示办法,采取集中公示为主的方法,实行分级公示与逐级申报制度,并通过实地核查、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和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守重”企业评选活动,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共有8家自治区级“守重”企业因在相关部门查询到不良信用记录而被取消“守重”企业称号。
三是跟踪合同履约备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制定企业履约合同备案指导意见,不断探索企业合同履约存档备查工作,通过企业合同履约备案,随时掌握了解企业合同运行情况,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履约完毕,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全程跟踪,全程服务。目前已在全市150多家企业中开展了合同履约备案工作,合同履约标的金额达6200多万元。
四是大力宣传“守重”企业,打造诚信经营品牌。通过新闻媒体等载体对“守重”典型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合同信用情况,树立诚信经营典型,打造诚信经营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在门户网站对“守重”企业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和更新,建立企业信息档案。(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