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旅发委要求做好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安全

23.09.2018  18:41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张昊文) 为做好“中秋”和“十一”国庆长假旅游安全工作,自治区旅发委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游客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假日。对此,自治区旅发委要求各盟市旅发委把握假日旅游运行规律和旅游安全形势,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假期旅游安全平稳。要督促旅游企业健全安全制度、强化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据《旅游法》《安全生产法》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提前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旅游安全风险,特别是要组织对容易发生游客伤亡的重点区城、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自治区旅发委明确要求各盟市旅发委加强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特种设备、高风险游乐项目和设施、旅游包车等游客密集场所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要推动强化各类景区、大型游乐场所等游客密集区城的安全管理,组织对游船、缆车、客运索道、骑马乘驼、沙漠越野与卡丁车等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开展一次彻底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重点督促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积极指导A级景区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管控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踩踏 游客滞留等事件的发生,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自治区旅发委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等综合执法作用,加大对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积极引导旅游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完善旅游纠纷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防范旅游纠纷事件发酵为舆论关注热点或群体性事件。

  此外,自治区旅发委要求各盟市旅发委要加大《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宣传力度;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认真落实《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企业不良信息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利用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游客集中区域、旅游大巴等重点场所的电子屏幕,持续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片,切实抓好节假期间文明旅游工作,提高宣传引导效果,强化游客文明意识。要积极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和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文明旅游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旅行社导游、领队要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营造假日期间文明旅游浓厚氛围。要强化岗位责任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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