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在北京召开

04.11.2015  10:32

 

2015年10月30-31日,水利部水规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会议由水规总院副总工程师李小燕主持。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鄂伦春族自治旗水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务局、兴安盟水务局、扎赉特旗水务局、内蒙古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处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领导、专家和代表。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分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报告。 为了加快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进程,经过积极沟通协调,水规总院同意审查意见网签和修改同步进行,争取早日将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同时,吴黎明副巡视员在审查会后专门组织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鄂伦春族自治旗水务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务局、兴安盟水务局、扎赉特旗水务局、内蒙古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处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领导召开了协调会,就下一步工作安排和部署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 为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安沼堤防部分由内蒙古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处单独成立项目法人。 二是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力争在一周内完成报告修改,并协调水规总院抓紧出具审查意见报水利部,水利厅负责协调水利部尽早批复初步设计。 三是 待初步设计批复后一个月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标要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各旗县要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划分标段,原则上每个标段不低于2000万元。 四是 为了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采取压茬推进的方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抓紧开展三通一平,开工后及时上报。 五是 在工程建设期间要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水利厅与盟市要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建管处和质监站以及盟市质监站要加强质量监督。与会人员表示,会后一定抓紧修改完善报告,共同努力,争取工程早日批准,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