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别成了摆设

10.12.20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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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从11月23日至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了安全工作督查考核。目前,督查组已经对14所直属学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00多处,已经要求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整改。(12月8日《北方新报》)

   安全管理别成了摆设

  文/刘根生

  校园安全是一件大事,如果因为管理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学生伤亡,不仅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然而,尽管抓好校园安全十分重要,各个学校也都有保障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可是相关部门每次检查时总会发现不少问题,这次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就发现安全隐患300多处,这让人不能不为校园安全捏把汗。

  很多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是因为没有规章制度,而是由于学校管理混乱,尤其是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造成的。2002年9月23日晚,由于楼梯灯泡不亮,丰镇市二中发生踩踏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就在事件发生的当天下午17时,曾有老师向校长反映灯泡不亮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最终酿成大祸。因此,校园安全管理一定要狠抓落实,及时堵住安全隐患,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应推行校长责任制

  文/田华全

  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牵涉面广,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其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笔者认为,强化校园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必须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学生安全负有第一责任。校长要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建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抽查,加强对危房、施工场地、学生寝室的检查力度,尤其是节假日更要强化安全巡查。同时要建立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既做到防范于未然,又能够在出现事故时第一时间准确处置。

  如果校长安全意识薄弱,只注重教学质量、升学率、比赛名次等显性指标,校园安全仅仅是讲在会上,制度贴在墙上,被动应付上级检查,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没有应急处理预案,出了问题才处理,就成了马后炮。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证学生安全靠这种应景式管理不管用,要全方位、全时段、高质量地对校园安全进行监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