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迟迟不交,一查竟被“签”走了?
《直播包头》视频截图
2012年刘先生家的平房拆迁后,开发商原本说好给他两套楼房和一套底店,可今年5月份刘先生在房管局网站上查到,他的房子被别人网签了。与他遇到同样情况的还有5户人家,他们认为开发商一房两卖。开发商对此表示,这5户中有4户未补超出所拆迁房屋面积的差价,还有1户存在变压器补偿纠纷。所以至今未交房。
9日10时许,记者在包头青山区明大颐园小区外见到了10名回迁户的代表。“按照协议,开发商应该在2012年12月31日交房,可一直拖到现在都没交。直到今年5月,我到房管局去查,被告知我的房屋已属第三方。”薛桂珍老人无奈地说。
安置房被别人“签”走了
薛桂珍老人告诉记者,2011年,她与开发商包头市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大地产)签订了《明大颐园项目回迁户安置协议》,安置协议上写明她的回迁房是明大颐园4号楼405号楼房(暂定面积130.96平方米)和2栋07号底店(面积为51.7平方米)。可她今年去房管局查询得知,自己的房子已被别人网签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房子拆迁后应换得两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一套60多平方米的底店。“房子拆迁后,楼房还没有盖起来时,暂时订下了两套住房和一套底店,2011年9月,家人觉得80平方米的房子有些小,我们就和开发商协议换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按照当时的协议,超出的面积按照6760元每平方米算钱,我又补交了37万多元,2014年5月还陆续交过暖气费、预付水电费、装修保证金等好几万元。但今年5月份我到房管局查询,发现我的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我前两天上去看住房还没有人住,但底店已经有人在装修了,房主说已经网签了。”刘先生说。
随后,又有一位回迁户表示,他从房管局查询的“明大颐园2014年网上销售数据情况”显示,普通住宅297套,目前仅有9套未销售,未销售的房号里根本没有薛桂珍的4号楼405室。据了解,与薛桂珍老人存在同样情况的共有5户人家。
开发商:部分安置房未交付因存在纠纷
9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明大地产的法人李日龙,他表示:“明大颐园2011年5月份基本结束拆迁,6月份奠基,然而张某、高某、任某、刘某、薛某5户人家要的回迁平米数超出当时的安置协议数倍,当时他们还到青山区上访过,经协调,开发商与他们签订了拆迁户手上拿着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所以直到2012年4月底这5户人家的房子才拆除。目前我们95%的回迁房已经交房,剩下这5户,有4户未补超出所拆迁房屋面积的差价,还有1户存在变压器补偿纠纷。”
据李日龙介绍,在反复要房的过程中,2014年8月份,张某、高某来到他的办公室与他发生口角以及肢体冲突,当时他头部和脸部受伤,目前警方还在解决此事。“除了打我的两户人家外,任某已经基本和我们公司协商好,愿意补差价,这个月就准备交房。薛某的三个子女已经起诉到法院,等待法院判决。拆迁时我们补偿了刘某58万元的变压器钱,但2014年4月武银福村村委会和村民找到我们说变压器是归村民所有的,并且索要33万元的变压器钱,此事去年也起诉到了法院,6月24日开庭审理。所以我们在等待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李日龙说。
而对于拆迁户反映的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出售一事,李日龙表示:“2011年3月和2012年6月,我们在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时,预售许可证还没下来,所以我们在拆迁协议里写的房号都是工程图纸所编的房号。之后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在房管局登记的编号与工程图纸所编的房号不一样了。拆迁户核对房子时,只需要对楼层和面积即可。目前回迁的安置房我们还有,假如存在一房两卖,我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记者李鸿瑶)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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