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
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
为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办案水平,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从案卷质量评查入手,完善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统一组织,上下联动,集中交叉,分层次、定期对相关案件进行评查。自 2012 年至 2014 年底,市局本级先后组织了案件质量评查 6 次,下属各旗县局(分局)、开发区分局累计组织了一百多次,评查案件数量占办结案件总数的 30% 左右,对评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予以指正并举一反三,发布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有效促进了全系统办案水平的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上下联动,精心组织。 在此项工作开始时,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抽查评审各局行政执法案卷”作为线上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抓落实。各分局法规科也将案件质量纳入对各工商所的目标考核任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单位法制监督员评查相关案件。此外,市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要求“一案一评判,评查必通报”,将案件评查与对相关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有机结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实现了上下联动,确保了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随机抽卷,交叉评查。 为使评查工作较为真实地反映案件质量,市局每次按案卷数量的 30% 左右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围绕卷宗材料反映的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当事人认定是否正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并符合要求、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二十几个方面和相关强制措施使用是否存在问题等内容展开评查。评查时,市局从各基层局抽调法规科人员和一些办案能手,从多个角度评查案件,参加评查人员要求相互交叉评查,参评人员只能针对其他单位所办的案件评查,不能自己查自己;要求严格依照评查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相互交换意见。个别情况特殊的,当场向办案单位了解情况,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相互揭短、相互挑刺,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目的。最后形成一致意见,记录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记录表》中。
三、及时反馈,结果公开。 阅卷评查结束后,参评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点评。事后由市局法规处负责将相关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网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时反馈给各办案机构征求意见。各办案机构对“征求意见稿”罗列的问题逐个核对,认为有出入的可以进行辩解;没有出入的予以确认。对于相关辩解意见,市局再次进行逐条梳理、分析。认为辩解理由成立的,予以采纳;不成立的,则不予采纳,最终实事求是地确认各案存在的问题。最终以通报形式将评查情况印发给各办案机构,将参评各案情况作为附件,通过政务网向全系统公开,让大家相互监督。
通过连续几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案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更加规范, 增强了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同时也 有助于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