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面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22.01.2016  11:35

根据2015年水质监测显示,我市地表水取水口水源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和2家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达均稳定达标,全面完成了“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我市列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非重点区域,分别为内蒙古三联化工集团旗下的内蒙古三联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三联金山塑胶有限责任公司2家涉重企业,其中内蒙古三联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6万t/a、内蒙古三联金山塑胶有限责任公司8万t/a PVC装置的VCM转化器中的高汞触媒已全部更换为低汞触媒。根据《电石法生产PVC企业汞触媒“高改低”项目环保验收相关条件(试行)》的相关规定,内蒙古三联化工集团24万吨/年聚氯乙烯工程变更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