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工作

22.10.2015  10:35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精神,10月14日至16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委主任特古斯一行赴兴安盟、赤峰市等地,深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工作,与宗教界人士进行了座谈。

特古斯主任认真听取了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对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宗教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国家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特古斯主任就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推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稳步推进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宗教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优良传统,努力建设爱国守法、关心现实社会、崇尚包容的和谐宗教,聚集和传递宗教的正能量,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思想,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要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服务人群、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