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1263件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张昊文)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8月14日发布消息,今年1-8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12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9人,组织处理992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6期554件。
据悉,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区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开展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聚焦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建立挂号督办机制,着力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贯彻中央精神只喊口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快查处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
并结合督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督促各级政府部门透明服务、优化服务、监督服务,切实解决在服务群众中出现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筹整治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把集中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开展专项巡察,深入调研督导,强化明察暗访,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实,促进工作开展。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个案查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总结梳理问题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积极制定出台《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办法(试行)》等规定,用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空间,推动了行业治理。
今后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围绕五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在“三大攻坚战”中党员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的查处力度。
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着手,对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事故、事件和舆情类责任追究案件,深挖细查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要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将严格问责作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利器”,立足监督执纪,对因失职失责,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歪风邪气,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层层倒逼责任落实。
要深入分析研判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总结梳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特点及成因,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要给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以整治成效抓出新的风俗、新的风尚、新的习惯,着力实现“化风为俗”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