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报告个人事项下沉至科级 十省份试水

19.05.2015  16:09

[ 导读 ]今年以来,全国至少有北京、安徽、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

  今年以来,全国至少有北京、安徽、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    

  “经查,2014年3月, 吴自海 在个人事项报告中瞒报房改房和集资合作建房各一套……怀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自海党内警告处分。”

  5月11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每周通报”,安徽省怀宁县科技局原党组书记(主任科员)因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受到党纪处分。

  近来,以往较为罕见的“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这一表述,逐渐出现在对违纪官员的通报当中。同时这也意味着,在有些地区,科级干部也要向组织报告“家底”。

  南都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今年以来,除了安徽,全国至少还有北京、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

  根据中组部要求,今年全国各地要按照10%的比例,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而在江西、山东等省的部分县区市,抽查比例提高到了20%。

  约束范围不断扩大、核查比例翻番、“凡提必查”、“凡有举报必查”……有评论认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19  9  5年施行至今,刚性不断增强,“牙齿”越来越锋利。

   多年来只报告不核查

  4月3日,河北张家口市纪委通报,中共怀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等四项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长职务被依法罢免。

  “他(李玉清)是撞到枪口上去了。”怀来县原副县长王佐说,之前从来没听说过会有干部因申报不实而背处分。

  但有组织系统内部人士认为,这或许是首个在任处级官员因“个人事项申报不实”被撤职的案例。

  1995年4月,中央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两年后,新文件又要求,家庭成员的情况也属于个人重大事项,需向组织报告,且申报范围扩大至县处级副职。

  2010年5月,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出台,明确要求副处级以上官员每年向组织报告包括家庭婚姻、收入等在内的14类个人事项。

  “一些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去年底,中组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由于多年以来“只填报不核实”的做法,使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搞了好多年,直到这两年才逐渐严格,一些要求也开始慢慢规范起来。”张家口市委组织部正科级干部马建国告诉南都记者。

  2014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启动,随机抽查比例由去年的3%-5%提高到今年的10%。

   十余个部门参与抽查

  “看目前的趋势,中央是在逐年加大对报告抽查核实的力度,可能经过几年实践下来,以后就全覆盖了。”马建国说。他向南都记者介绍了去年以来市一级开展抽查核实的具体做法。

  抽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每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专人负责,将纸质报告表上的信息整理录入专门系统,随后集中开展抽查。

  全市所有市管副处级以上干部,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领导三类,分级依次排序编号,再按照10%的比例,由计算机随机抽取对象,保证正处、副处等级别均衡分布,名单最后报市委主要领导核准。

  名单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将被核查对象及其配偶、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上报省委组织部。

  具体核查是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联系、协调,另有纪委、公检法、国土资源、人民银行、民政、住建、地税、工商、银监等十余个市级部门参与,结合个人事项报告的各方面内容和各自职能,分别提供相关信息。比如,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提供核查对象的家庭房产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线索由市公安局提供。

  最后,市委组织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查询结果,与上报的个人事项报告表进行逐项对比查验。

   “凡提必查”

  “科级干部提拔到处级,副处升正处,或者重用,比如从市直部门一把手调去县里当书记,在考察期间也都得核查。”马建国说,除了随机抽查,市里拟提拔的考察人选则属于重点抽查对象,“有时省里会直接给我们下单子,列一个名单,让我们把这些人的信息报上去。”

  “这是硬要求。如果核查不严今后出了问题,就是组织部门的失职。”马建国说,现在“凡提必查”伴随着常规的干部任免工作,工量很大,这要求在干部选拔程序上,组织部门必须统筹安排,提前预留出核查时间。

  从今年以来各地的通报中也可以看出,“凡提必查”制度在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中发挥的威力:陕西省一拟任县委书记人选因瞒报个人住房、存款和有价证券等问题,被取消任职;北京3名不如实申报的拟提拔干部人选,在区县领导干部调整中被停止提拔任用;湖北也有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

   “凡有举报必查”

  个人事项报告被重点抽查的情况,除了涉及拟提拔干部的,还有一类则是针对被举报官员和巡视对象。

  张家口市纪委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告诉南都记者,查实怀来县长李玉清“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不实”,其线索正是来源于群众对他的举报,“这是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也是目前对被举报干部的常规调查手段。”

  中央某部委巡视办工作人员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在巡视中,如果发现对领导干部家庭房产、直系亲属经商、裸官等问题反映突出,会首先核查其个人事项报告。

  今年3月,江西省纪委网站一则消息显示,省委巡视组对44个县区市开展专项巡视前,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就先期核查了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并分送各巡视组组长。

   科级干部也要报告

  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报告目前仅限于副处级以上,对非拟提拔为副处的科级干部是否需要报告,中央并无明确要求。但自今年以来,科级干部“报家底”开始在部分地区悄然铺开。

  今年4月,江西吉安、永修两县共有909名乡科级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此外江苏南京、青海民和、云南镇雄、甘肃秦安、陕西铜川等地也开始了科级干部的报告试点。

  一些地方还有不同形式的“主动加码”,比如,江西抚州临川区将对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随机抽查比例提高至20%,山东淄博淄川区和江苏泰州市则要求,对纪检系统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

  如果报告对象由处级扩大到科级,核查比例提高一倍,意味着组织部门的工作量翻倍了,“不过工作量越大,说明工作做得越细。”马建国说。

  随着报告内容越来越细,要填写清楚十几页A  4纸的报告表,对一些领导干部来说,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比如,2015年的最新版的报告表,要求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送上级领导审签;内容方面,涉及家庭房产部分,要写明性质是福利房、商品房还是自建房,有无车位和储藏间,以及建筑面积、交易时间、价格、地址等信息。对持有的金融理财产品,要求填报截止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总市值,“老婆放进余额宝里的私房钱也要报告。”有干部对南都记者笑称。

  在从事了多年组织人事工作的马建国看来,如今领导干部们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时普遍很慎重,甚至是敬畏,“这么严格的规定,即使没有核查,在心理上也是一种震慑。这项制度对干部本身起码是一种约束,越严越好。”

[责任编辑: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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