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精神铭刻在每位公民心中——内蒙古各地各族干部群众热议首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区各地各族干部群众纷纷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少地方还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活动,纪念这一庄严的节日。大家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新形势下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设立国家宪法日,必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中国的进程再添新动力。
12月4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宪法座谈会,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作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公和说,宪法实施监督机制是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作为地方人大,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修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推动宪法的实施。
这一天,我区多地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阐释宪法主要内容,让群众亲身触摸宪法、感悟宪法,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包头 市、乌海市开展了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通过旁听案件庭审、观看宣传片、全体法官向宪法宣誓等活动进行普法宣传。乌海市相关单位还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人物推荐、公共场所集中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等活动。
巴彦淖尔 市召开了“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法制微电影·普法短剧启动仪式,组织邀请公检法司等17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乌兰察布市两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检察长接待日、检察“五进”等活动,让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部宣传教育处处长李文浩心生感慨:“作为一名检察人员,首先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同时,有责任和义务让群众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努力在社会上营造一种宪法文化。”
此前, 兴安盟 盟委以中心组(扩大) 读书 会议的形式,邀请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韩竞教授作了宪法知识专题讲座,兴安盟盟委宣传部、盟司法局、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联合举办了“法制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报纸、政务综合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让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进来。此外,该盟声势浩大的司法行政系统“农闲季节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进农村牧区百日安全大会战”也于日前启动。
在大漠边陲 阿拉善 ,边防支队所属各边防派出所民警冒着严寒走包串户,免费为牧民送去法律书籍和宣传册。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则在社区大讲堂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教育。巴林右旗检察院为干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要求通读领会……学好宪法、遵守宪法,真正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成为我区各地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让我区广大干部群众心情振奋。 通辽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闫佩林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载体,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培育宪法思维,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 鄂尔多斯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邬林毅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也在于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平表示:“我们要过好这个节日,让群众触摸宪法、读懂宪法、感悟宪法,拉近宪法与每个人的距离,让恪守宪法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作为一名基层干警,今后要把贯彻学习宪法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为推进依法治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阿拉善盟边防支队干警张亚雄说出了自己的责任。“我们要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为契机,经常性地举办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宪法离老百姓近些、再近些。”满州里市人民法院干警于航表达着自己的心声。
(综合本报记者贾永强、徐永升、周建军、宋阿男、胡日查、于海东、韩继旺、郭洪申、刘宏章 、皇甫美鲜 、巴依斯古楞、郝雪莲 、刘畅,见习记者郝飚、高敏娜、图古斯毕力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