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29.01.2015  17:23

内妇办发﹝2015﹞ 4 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妇联:
  为加快《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逐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区家庭教育专业化队伍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的常态化服务,自治区妇联将举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  015年3月3日(2日报到,3日培训,4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
  具体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南路9号(距呼和浩特火车站约2公里;距呼和浩特火车东站约10公里;距飞机场约15公里)
  乘车路线:
  1.从呼和浩特火车站上车,乘坐34路或29路公交车在名都中央广场站下车,向北步行约800米路西;或者乘坐出租车约10元即到。
  2. 从呼和浩特火车东客站上车,乘坐青城1号线、青城2号线、K1路、83路公交车在TCL王牌电器公司站下车,转乘102路、27路、72路、59路、16路公交车在内蒙古饭店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即到。
  3.从呼和浩特飞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万达广场下车,换乘59路、27路、72路、102路公交车在内蒙古饭店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即到。
  三、培训对象
  盟市分管主席和儿童部部长;所辖旗县区分管主席。
  四、培训内容
  (一)家庭教育讲座
  (二)交流、部署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请盟市妇联指定1名负责人,组织所辖旗县区妇联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把参会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务于2月15日之前报自治区妇联儿童部。
  2.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并提前自行订好往返车、机票。
  3. 会议安排工作交流,请盟市妇联准备好发言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家庭教育常态化、专业化服务情况;队伍建设情况等。发言材料要求简明扼要,不超过3000字(最好用PPT展示),着重突出本盟市家庭教育工作特色、亮点。请将发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务于2月15日前报自治区妇联儿童部。
  4. 请认真填写随通知下发的附件2、3、4家庭教育工作和儿童工作调查表,并与发言材料一并报自治区妇联儿童部。
  联 系 人:李凤兰、闫丽芳
  联系电话:0471--6930856 
  邮      箱: 3105851908@qq.com
  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附件2:2015年家庭教育工作调查表(一)
  附件3:2015年家庭教育工作调查表(二)
  附件4:2015年儿童工作调查表      (三)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办公室
             2015年1月25日     

http://www.nmwomen.org.cn/uploadfile/2015/0129/2015012903343957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