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创新造林机制抓好生态建设
09.01.2015 14:5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林业厅政府网1月9日讯 2014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将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项目与国家重点工程实施相结合,创新造林机制,抓好生态建设。 一是 实行“项目购绿”。2014年对个户完成荒山造林绿化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者,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享受了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补贴。如四子王旗东八号乡的杨占峰去年回乡栽植落叶松、樟子松共1000多亩,投资150多万元;卓资县梨花镇成立了水木农业专业合作社,完成绿化面积1500亩;兴和县个户袁万千,承包荒山栽植榆树、油松等绿化面积2500亩。这些个户造林成活率都在90%以上,都列入了国家项目实施中,享受了相应的补助。 二是 “异地换绿”。集宁区在棚户区改造中实行只拆不建或异地安置的方式,2014年集中连片拆迁棚户近5000户,共腾出土地330亩,全部用于绿化。 三是 “建城融绿”。各地在城镇建设和改造中,将绿化、路网、管网、亮化统一规划,“四位一体”打捆招标,优先绿化,一次成林。 四是 “自费退耕植绿”。化德县、凉城县等地在重点区域绿化用地上参照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贴标准,农民退耕政府绿化,补贴8年后林权归还农民。 五是 “合作营林,利益共享”。兴和县、凉城县引进资本、技术等要素,与当地农户联户开发经营林产业,农民以地、工程人员以技术并招商引进资金实行股份合作的方式,在旅游区域建设生态园、采摘园、观光果园等经济林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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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5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