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和前旗大力加强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

16.03.2016  12:06

为加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蒙古语文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察右中旗政府组织民族、工商、公安、教育、食药、交通、规划、旅游等部门联合对户外广告和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检查,推开了2016年察右中旗治理整顿社会市面牌匾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序幕。检查中,相关部门人员对全旗7283家牌匾进行了拍照取证,对整改规范的牌匾及制作企业,要求必须到旗民宗局进行设计小样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工商局进行审批。

察右前旗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召开大型会议、重要活动时所用会标、条幅、标语等都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使蒙古语言文字的使用在察右前旗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使用制度化,在社会生活中和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