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完成对包钢等三户企业的现场考核工作

31.03.2016  19:56

      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年度工作部署和《监管企业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考核工作方案》具体要求,由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朝克图任组长,自治区国资委第一考核组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人员,从3月21日至29日,先后完成了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2015年度及第四任期综合考核的现场考核部分相关工作。

 

      现场考核严格按照召开考核大会、开展个别谈话、核实确认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地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选择有关的二级企业进行延伸考核等程序进行,共与三家企业开展谈话100余人次,调取并翻阅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业绩指标完成相关材料若干盒卷,对包钢企业办社会机构、新城宾馆硬件改造工程等进行了延伸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