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织经信委、商务厅、环保厅等多部门组成5个考核组,利用3天时间,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我市落后产能淘汰及清洁生产审核、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油气回收工作、电厂及供热锅炉脱硫脱硝、燃煤小锅炉淘汰及“煤改气”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组认为,呼和浩特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重点行业脱硫、脱销、除尘改造项目全部完成,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已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淘汰及改造燃煤锅炉198台,完成年度计划117.2%;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604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02%;圆满完成水泥、稀土等行业4家企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超额完成8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全年达标天数为242天,达标比例为66.3%,比2013年提高10.1个百分点,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年均浓度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6%;细颗粒物(PM 2.5 )年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9%;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一氧化碳日均值为 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臭氧浓度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9%。同时,考核组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王恒俊副市长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措施,按照“权责明确、责任清晰、分工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把呼市建设成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宜居宜业之城。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
呼和浩特13:29 26.05.2015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