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内蒙古将享受国家对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

06.05.2015  11:48

  原标题:“十三五”期间我区将享受国家对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

  日前,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页岩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页岩气财政补贴政策,我区也被列入该项补贴政策中。

  《通知》提出,2016-2020年,中央财政对页岩气开采企业给予补贴,其中,2016-2018年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元,2019-2020年为每立方米0.2元。同时,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将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贴政策。同时明确,补贴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每年3月底前,页岩气开发利用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提出本年度页岩气开采计划和开发利用数量,并提供上年度资金清算报告,以及录井、岩心分析数据、测井、压裂施工数据、压后监测数据和试采数据等勘探资料。项目经所在地财政部门和能源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和财政部对地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财政部根据复审结果拨付上年度清算资金和本年度预拨资金。(记者 康敏)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