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活动

29.10.2015  17:34
  近期,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要求,乌海市教育督导办对海南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乌海市海南区高度重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于2013年年底,在全区启动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定出台了《海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海南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落实保障措施。海南区根据挂牌督导的要求,设立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项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每月为聘任的责任督学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二是落实了“五有”制度。实现了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职责任督学、有一定的工作经费、有独立的财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三是建立了督学责任区。为了增强教育督导的实效性,海南区推行了督学责任区制度,为区属的2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包括已审批办证的民办幼儿园)配备了责任督学,每周责任督学对所负责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和学生交通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实现了教育监管和服务教学的重心下移。四是开展了在学校设立督导室的试点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督学在学校中的作用,海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把海南区第一小学作为试点,在校内设立了督导室,配备了专职人员,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常性督导,初步探索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自我监督、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的管理办法。

  乌海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一年多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实现了挂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