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起,出行注意啦!新华大街沿线11个路口实施禁左 小心别被抓拍哦!

07.09.2016  20:11

  交警提示:目前新华大街沿线11个路口已经全面实施禁左,从9月1日开始,电子警察以及移动警务通正式开始抓拍违法禁令标识行为。出行时途经该处需注意,提前规划出行路线,违反禁令标志左转、掉头通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记3分、罚款150元。

   由北向东左转上新华大街通行方式(一):

   由北向东左转上新华大街通行方式(二):

  

   由北向东左转上新华大街通行方式(三):

  当日10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沿东二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华大街路口时,突然开始倒车,向后倒了20多米,直到后方陆续驶来多辆车才停下来。正在执勤的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交警怀疑驾驶员酒后驾驶,立刻将其截停并进行盘问。经过检查,驾驶员赵某并没有酒后驾驶,而是其驾车来到路口时,看到这里禁左,就想变道“另寻出路”,可是又怕被路口的电子警察抓拍,于是准备倒车至电子警察抓拍不到的地方再变道右转。

  据新城区交管大队九中队交警刘鹏介绍,由于新华大街地铁施工,许多路口道路变窄,形成瓶颈,造成车流滞留,而东二环路与新华大街交会路口南北方向每逢高峰期堵车特别严重。为缓解新华大街车流量压力和东二环路与新华大街交会路口拥堵状况,市交管支队8月17日发布通告,决定于9月5日起,新华东街与东二环路交会路口由北向东、由南向西的机动车禁止左转驶入新华大街。禁左后,有多辆车行驶到该路口后强行左转、掉头,影响其他直行机动车行驶,造成路口秩序混乱。执勤交警对这些违反禁左标志的车辆驾驶员分别记3分、罚款150元。

  目前,交管部门已经清除了该路口左转弯的指示标线和左转待转标线,并在路口放置禁止左转标志以及禁行时间(7时至23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左的路口不得掉头(除非有可掉头标志),在该路口掉头也将受限。刘鹏说,该路口禁左后,南北方向通行效率极大地提高了,每个绿灯最少能通过100辆车。与此同时,东西方向左转弯的绿灯时间适当延长,左转弯车辆堵塞情况也得到缓解。

   由南向西左转上新华大街通行方式(一):

   由南向西左转上新华大街通行方式(二):

  新城区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张俊称,东二环路与新华大街交会路口南北方向每逢早晚高峰就会出现长达300多米的交通拥堵,驾驶员往往在该路口一堵就是几十分钟,并且由于堵车因变道、路怒症引发的事故频发。禁左后,原本要左转的车将会绕行附近的海东街、腾飞路、如意路、丁香路和二纬路等小街巷,这样不仅让等红灯的“静止的”车动了起来,而且还提高了道路利用率。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 出行时途经该处需注意,提前规划出行路线,违反禁令标志左转、掉头通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记3分、罚款150元。

   呼和浩特:智能交通监控快速路违法行为跑不了

  作为呼和浩特历史上一次性投资额最高、规模最大、建设速度最快的市政工程,总投资约150亿元、全长65.31公里的快速路试通车已经半年了,快速路给市民出行营造了快速顺畅的交通环境。可是一些驾驶人常出现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自身驾车安全埋下隐患,更危及其他车辆行车安全。

  那么针对快速路存在的种种交通违法行为,追其根源还是因为没有实现监控探头全覆盖而致使部分驾驶人无所畏惧。2月26日,除了目前部分监控探头已经投入使用外,快速路智能交通设施全部工程将于今年6月30日完成,由市政工程管理局移交交管部门后,全程60多公里的快速路全线视频监控无盲区

   【现象一】超速成家常便饭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政工程管理局了解到,快速路的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但是由于目前快速路仍在试通车阶段,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可是目前大部分车辆行驶速度均在80公里/小时至100公里/小时左右。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车辆快速路超速行驶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2月28日,记者从西二环匝道以40公里/小时时速驶入高架桥,与行驶的车辆相比较,记者的车速显得非常慢,不时有机动车鸣笛之后超越,而绝大多数车辆实际的行驶时速都在80公里/小时至90公里/小时之间,其中有的车辆实际行驶速度更是破百。

  一位驾驶员告诉记者,选择快速路行驶原本就是图快,没有超速抓拍也没有警车巡逻,驾驶员在快速路上想慢都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快速路部分路段正在施工建设阶段,当途经这些临时施工路段时,超速车辆只能连续踩刹车减速,极易引发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同时,在途经西二环快速路与海拉尔大街路口时,一些超速行驶的车辆视信号灯如无物,直接闯信号通过,一旦与穿越快速路的电动自行车、行人相遇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现象二】横穿马路图省事儿

  2月27日,记者途经位于腾飞南路的金隅时代城附近,只见路边一个成年人带着一个孩子由路南向北方向横穿快速路。这个40岁左右的男子首先跨越了隔离栏,然后把小孩子抱过隔离栏,两人站在中间的隔离带上等待时机,见过往的车辆减速,便不顾危险拽着孩子飞奔向马路对面。其实在距离这大人和孩子横穿马路只有不足百米就是人行过街天桥。

   【现象三】匝道口随意倒车

  快速路连接的立交桥是交通违法易发的特殊路段,特别是上下匝道口处,经常有驾驶人因对路况不熟悉,临时改变行车方向,倒车行驶。

  2月18日,一辆黑色小轿车在快速路高架桥上由东向西行驶,路遇昭君路匝道口时,突然紧急刹车,面对突然放缓的车速让其他行驶的车辆突然减速,喇叭声不绝于耳。然后这辆小轿车径直驶去,刚行驶了十几秒钟,似乎又感觉走错了,于是开始倒车。直到倒车进入匝道口处,又调转方向盘进入匝道。这时后面开过来一辆轿车也往这个方向的车道拐,眼看就要撞上黑色轿车的侧门,后面的车急向右打了方向才顺利通过。这一幕让原本在快速路上行驶的其他司机纷纷避让。

   【举措】全程监控无盲区

  2月26日,呼和浩特市政工程管理局工程科副科长常剑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快速路智能交通设施全部工程将于今年6月30日完成,由市政工程管理局移交交管部门后,全程60多公里的快速路全线视频监控无盲区。

  据介绍,安装布置于出入口匝道位置的136套卡口摄像机,实现对出入匝道车辆的全天候监测,对违规驶入快速路车辆及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车辆进行抓拍,不仅如此也为交管部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据常剑锋介绍,除了进出匝道的车辆会被抓拍外,快速路还安装有146套电子警察。

  据介绍,其中超速检测摄像机18套,均为高清摄像探头,确保抓拍的视频清晰有效,与城区道路不同的是,为了杜绝超载超限车辆驶入快速路,建设单位还安装了超载检测摄像机13套。据了解,建设单位还安装了闯红灯抓拍摄像机115套,监控摄像机372套,其中一体化云台枪机84套,高楼高清摄像机13套,固定摄像机175套,路口监控摄像机100套。这些监控探头的安装将实现全线视频监控无盲区覆盖,通过最直观的视觉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交通事件。

  快速路下一步正式建成通车之后交管部门将会如何管理是广大驾驶员关心的问题,2月28日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传科科长狄永红,据他介绍,下一步快速路正式建成通车后桥上将比照高速公路管理,桥下道路则按照市区道路进行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快速路监控探头尚未安装完毕,所以目前只能依靠交警现场执勤进行处罚,下一步投入使用后,超载、超速、逆行以及违规驶入快速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会被纳入法眼。

   【规定】这些行为将受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2014年4月25日起正式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的第62条规定,在城市快速路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一)从匝道进入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时违反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三)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四)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五)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的;(六)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七)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违反规定速度行驶的;(八)没有正确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的。狄永红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广大驾驶员在快速路桥上上行驶时必须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例如必须提前系好安全带,其次在上下匝道时不能乱用远光灯,在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在行驶过程中要注意地面以及上方的交通标示标线和路牌,另外在车辆遇到故障停车时除了开启双闪警告灯外还必须在正确的距离放置警告标志。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里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将会被罚款100元记3分,违规变更车道的罚款100元不计分,在城市快速路上遇到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记6分罚款100元。

   【盘点】交通事故酿悲剧

  1.2015年8月29日,南二环快速路北辅西二环下口处孙某驾驶小客车撞到桥墩后死亡。

  2.2015年9月1日,南二环快速路玉泉区公安分局门前,驾驶人刘某某驾驶大型自卸货车,与骑电动自行车上快速路行驶的何某发生碰撞致何某死亡。

  3.2015年9月26日21时36分,南二环快速路金隅时代城门前红绿灯人行横道处,一辆小型越野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张某某发生碰撞,张某某死亡,车辆逃逸。

  4.2015年9月30日,北二环快速路辅道四通物流门前,驾驶人田某某驾驶大型自卸货车,与骑自行车的边某某发生碰撞,边某某死亡。

  5.2015年10月17日,北二环快速路盐站西巷匝道口,驾驶人李某驾驶小客车撞倒横穿快速路的行人张某某,致张某某死亡。

  6.2015年10月26日,南二环快速路昭乌达路匝道口,由于道路标示不清,导致驾驶人赵某某逆行驶入快速路,撞倒施工隔离护栏后死亡。

  7.2015年11月15日,北二环快速路泽信桥下,驾驶人俞某某驾驶小客车撞到桥墩后死亡。

  8.2015年12月21日,西二环快速路百联钢铁市场门前,驾驶人宫某某驾驶小客车撞倒横穿快速路的行人郭某某,致郭某某死亡。

  9.2015年12月25日,北二环快速路元福建材城门前,驾驶人席某某驾驶小客车撞倒横穿快速路的行人王某某,致王某某死亡。

  10.2016年1月17日,北二环快速路公交五公司红绿灯人行横道处,驾驶人王某某驾驶小客车与行人刘某某、李某某二人发生碰撞,致二人死亡。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奥妮莎、艾文涛)

   呼和浩特人必读☞文明出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志愿者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让城市更美丽、让青城更文明,是全体首府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彰显首府青城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志愿者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开车人。 做到酒后不驾车,疲劳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占道;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接听手机、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驾乘机动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

   二、做文明行路人。 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乘车人。 在乘车时注意衣着得体,文明礼貌,做到先下后上,讲究秩序;遇到老、孕、病、幼、残要主动让座,车厢之中要相互体谅包容;车辆行驶中,不向车外抛物;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违法载客车。

   四、做文明倡导人。 自觉做到文明出行、礼让先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市民朋友们,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和实践文明出行活动,让文明之花在青城大地绚烂开放!

  呼和浩特市文明办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6年9月4日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