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食药监管局出台《阿拉善盟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07.01.2016  15:20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确保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阿拉善盟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办法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期间药学技术人员应佩戴张贴其照片、表明其职务、职称等事项的胸牌,并明确了药学技术人员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建立了《阿拉善盟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信用档案》和《阿拉善盟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任职信息数据库》,同时,根据药学技术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确定信用等级,明确了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在“资格罚”上明确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药学技术人员,五年内不得在阿拉善盟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担任药学技术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