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林业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01.04.2016  11:00

林业厅政府网4月1日讯  3月28日上午,武川县林业局局长组织局领导及各二级单位、股、站、室负责人开展了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知识。

会上,林业局副局长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共四章二十条相关内容。林业局局长通报了近日武川县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并强调当前气温回升、风干物燥、防火等级升高,各林场、森林公安局应认清防火严峻形势,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重于泰山。要认真落实防火各项规定,清楚自己负有的森林防火义务,加大防火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