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盖房太任性

08.05.2015  19:19

  

  文/刘根生 画/沈海涛

  “我们小区有人在楼顶违规盖房,这不仅影响居民楼的采光,也损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这事有人管吗?”5月4日,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澳华城市花园2号楼住户李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此事。(5月6日《北方新报》)

  可能很多业主会这样想,花自己的钱,在自家的房顶上盖房子,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别人无权干涉。乍看起来,这样的想法颇有几分道理,其实不然。

  根据相关法律,开发商在开发时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建筑面积多大、楼层多高、容积率多少,甚至包括在什么位置有哪些附属设施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是城市建设统一布局、规范发展的需要。因此,业主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的楼顶盖房,不仅影响了小区的形象,而且影响房子安全,属于典型的违建行为,应当立即终止。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屋顶是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因此,如果楼顶平台不符合认定为某一专用部分的条件,任何业主都无权单独使用。

  如今,随着城市的发展,不少居民都搬进了漂亮的小区,居住条件获得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业主还应该有点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切莫任性在楼顶盖房。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