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巡察组到锡林浩特监狱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

29.03.2018  20:52

        3月26日下午,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巡察组到锡林浩特监狱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

        在锡林浩特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宫德文,党委副书记、政委于德水以及监狱巡察整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李学义主任一行认真、细致、全面检查了锡林浩特监狱巡察整改专项台账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并听取了锡林浩特监狱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对监狱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台账建设、规章制度修订等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根据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8日至11月4日,内蒙古司法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对锡林浩特监狱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1月5日,内蒙古司法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向锡林浩特监狱党委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锡林浩特监狱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为期2个月的整改期内,及时向司法厅党委巡察办上报了《锡林浩特监狱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巡察整改,做到了“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问题排查深、工作作风实,巡察整改工作得到了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成效良好。

        巡察组指出,锡林浩特监狱党委对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细化、逐条整改,明确了整改领导、整改部门、整改人员,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整改,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一是要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复查,对整改结果逐一对账确认,逐一销号;二是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三是监狱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把关,跟踪问效。

        宫德文监狱长代表监狱党委表示,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巡察办针对锡林浩特监狱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指出的意见,监狱党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监狱党委将严格按照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巡察办检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诚恳诚实接受,认真学习研究、剖析问题根源,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以及全面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诠释政治忠诚,为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