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4轮巡视重点:20个旗县区(附联系方式)

10.12.2015  22:58

  原标题:内蒙古党委第4轮巡视7个巡视组全部进驻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2015年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共派出7个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等20个旗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截至12月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已全部进驻20个旗县(市区)并展开巡视工作。

  本轮巡视是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内蒙古开展的新一轮巡视。

  各巡视组组长在动员会上强调,巡视组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按照“立高线、守底线”的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巡视中将重点监督检查旗县(市区)四大班子及其成员、法检两长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了“尖兵”和“利剑”作用。要站在“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不断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巡视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依法依规开展巡视。

  被巡视旗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巡视组工作,确保巡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被巡视地区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服从巡视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好巡视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据悉,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工作约2个月时间,进驻后分别公布了专门值班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旗县(市区)四大班子及其成员、法检两长以及下一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与“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有关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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