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工商分局“四办法”推动辖区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展开
玉泉区工商分局“四办法”
推动辖区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展开
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玉泉区工商分局及时调整专项工作思路与重心,积极采取“四种办法”推动辖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展开。截止到 11 月 30 日,辖区登记注册各类企业 2855 户,通过联络员备案 731 户,占总户数的 25.6% ;申请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 24140 户,通过联络员备案 3507 户,占总户数的 14.5% 。
一、 加强组织与领导,做好工作对接与衔接。一是 在专项工作开展前期,分局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主负责,其他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负责,严格实行分工负责制。 二是 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公示等事项履行。
二、转变工作思路与重心,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学习与培训。一是 迅速转变窗口人员的思维认识,以强化学习的办法,分批次对窗口人员进行岗位学习再教育,在思想认识上迅速提高对新形势下新工作理念与方法的认识,目前已组织窗口岗位人员开展 8 批次共计 180 余人次专项学习活动,对新的工作要求与方法充分认识率达 100% 。 二是 强化专项工作培训力度,分两个层面对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对内部人员的培训,主要对象为窗口在岗人员,除参加自治区和呼市两级工商组织的专项知识培训外,分局目前已组织专项知识与技能培训活动 3 次,培训活动实现全员性;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联络员的集中培训,目前开展 1 个场次,参陪人员共计 90 人。另外,有 800 余名经营主体负责人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三、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定向宣传活动。一是 进企业、入商户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重要意义,有效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的认知度。该项活动由辖区市场监管岗位责任人员负责,以“反复循环”式的方法开展宣传活动,每周须达到 1 次以上,做到横到底,竖到边,不留死角。 二是 由分局企业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不定期深入辖区规模类企业、大型市场(超市)开展调研座谈活动,把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重大意义与意见征求实行有机结合,提高企业对信用信息公示的广泛关注度与支持度,调研座谈活动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四、进企业(市场与个体工商户)实行上门帮扶指导。一是 采取“分块划片与重点示范”相结合的办法,梳理需要帮扶指导的企业,做到“位置均匀,重点突出”,按照辖区企业规模数量、场所位置合理划分帮扶对象,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二是 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企业(市场、超市、个体工商户),上门帮助并指导其进行信用信息公示相关事项的微机录入与报告。截至 11 月 30 日,分局 5 次组织深入开泰市场等市场、超市以及各工商所,现场指导 50 余家经营主体负责人(联络员)进行信用信息公示相关事项的微机录入与报告,促使该项工作在该企业中顺利进行,引导其为周围企业起到帮扶、示范与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