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三个明确”加快推进央企驻呼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三个明确”
加快推进央企驻呼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 .
10 月 27 日 ,市委书记那顺孟和在《关于上报体制调整后呼市工商局基本工作思路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事情,极为重要,不是事半功倍,而是事半功百倍。无论如何,在今明两年有一个重大突破,也能使我市的税收收入有一个较大幅度增长。”
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驻呼和浩特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 10 月 29 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就落实那顺孟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落实措施。会议由市人民政府推进中央企业驻呼和浩特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局长苏云喜主持;市局党组成员、各分局局长、市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推进央企驻呼和浩特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涛就前期对央企驻呼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央企驻呼分支机构内部系统隶属关系、行业分类比重、数/质量统计、经营状况、承载赋税及影响变更因素进行详细说明,并就有关具体事项作了安排说明。
苏云喜局长代表市局党组就 全面加快推进央企驻呼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落实措施提出 “三个明确”的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 首先要充分认识 央企驻呼和浩特分支机构在呼市经济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各 分局要切实提高认识,通过精心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中央企业驻呼分支机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确定工作重点。 二是明确责任。 各 中央企业驻呼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的市内工商分局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 推进央企驻呼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要求 第一责任人 深入央企驻呼分支机构,登门拜访,调查研究,释疑解惑现场办公,提高落实成效。 三是明确时限。 要求各 分局在 11 月底前,至少完成 1 户央企驻呼分支机构 变更为独立法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