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全面开展打击传销 规范直销专项整治行动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工作长效机制,遏制传销活动蔓延,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舆论氛围与经济环境,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在2015年工作安排中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市工商局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主动性,进一步拓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了使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市工商局对商务部直销网站上下载已发直销许可证的65家直销企业的备案信息及企业自身披露的信息,全部进行建档,方便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工商(分)局在整治行动过程中及时对照检查。把握传销新动向、新特点,重点打击以“国家开发”、“资本运作”、“新兴业态”、“创业就业”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传销行为,要侧重从理论上深刻剖析、驳斥传销的歪理邪说。
二、强化工作要求,突出责任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旗区工商局、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了齐抓专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进行检查;核对直销网点的商务部批准信息和披露信息;对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计酬超出规定比例、直销网点未进行批准和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情节较重的,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对组织者或经营者用销售业绩以发展的人员数为依据给付报酬、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发展人员的、打着公益事业或公共服务的幌子,暗中以入会为条件收取会费发展会员的情况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四是加大网络非法传销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对电商从事以入会为条件,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依据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监管。五是密切配合形成全力。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局、电信局、商务局、教育局、各社区街道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整合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刘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