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六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5.12.2015  18:31

 

一、领导高度重视,构筑信息公开良好格局

盟工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机构常在、人员兼职、工作长抓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数量、时限要求等,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局办公室会同人教科、监察室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考核。截至11月底,共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2218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思想革命、理念提升、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落实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年检改年报、放宽市场主体名称限制等一系列改革任务,依法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准入门槛,有力推进了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国务院前置审批目录和前置改后置事项,积极做好行政权力的承接、下放和梳理工作。相继承接了自治区工商局下放的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向各旗县市工商局下放了冠以内蒙古、兴安盟字样的企业名称核准权、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权、《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权。梳理并公布盟级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516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393项、行政强制措施20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监督检查44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利31项事项,行署已统一予以公布。

三、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政务舆情

以往市场主体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验照手续,今后企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增强了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盟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采取广泛宣传、预约代办、逐户排查、现场指导、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年报质量和公示率。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宣传,深入企业发放《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解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读本》等宣传册,广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一条例五规章”。举办政策法规和软件应用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200人次,为正确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和及时准确录入各类数据提供了保障。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备案制度,举办联络员培训班14期,培训联络员3000人次。在办事窗口配备现场演示专用计算机,安排专人解答群众咨询,手把手现场指导联络员开展年报工作。全盟2013年度、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0.72%、84.01%,其中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0.91%、92.22%,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表彰。

四、强化制度建设,构筑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相关政策、规定、动态及时在盟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签发、谁把关,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

      五、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一是依托盟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构建了政府信息的网上统一公开发布平台。二是依托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透明化政务公开。对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标准、依据及工作人员姓名、职责、联系电话进行公开。政务大厅工商窗口以优质服务和行政事务办结量,历年来一直位居大厅各部门窗口的前列,多次受到表彰和好评。三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协作配合,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四是依托盟工商局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廉政举报信箱,公开12315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咨询、举报、投诉渠道。截至10月底,全盟消协、消保、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9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36万元。

六、加强监管信息公开,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后,意味着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理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对强化信用约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注册登记等信息自产生20个工作日内公示;二是企业应定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三是企业公示信息将随机摇号抽查;四是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将入“黑名单”;五是政府采购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严格落实《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则(试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管理规则(试行)》,配合自治区工商局分四批开展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共抽查企业444户。已依法将抽查存在问题和未参加年报公示的12961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其中企业54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38户、个体工商户11882户,分别占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总数的7%、9.14%、15.16%)。制定了《2014度年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抽查方案》, 1700多户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抽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落实《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制定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014年10月1日—今年10月30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8件,公示292件,公示率为94.8%。(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