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部署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13.04.2015 12:49
本文来源: 政府
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力求农资监管更加扎实有效,农资市场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一、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一是按“宽进严管”的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质量管理义务,加大对不法游商的打击力度。二是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查处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三是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运用信用监管机制,落实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违法行为记录,曝光典型违法农资企业,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
二、严格监管农资商品质量。一是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抽检力度,以市场检查发现、农民群众投诉突出、新闻媒体披露、进货渠道不明、信誉差、屡次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单位作为抽检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抽检,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二是完善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销毁制度,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再次回流农村市场,尽量避免、减轻农民消费者的损失。
三、严厉查处农资经营违法行为。要紧扣农时,以肥料、农膜和农用柴油等为重点农资商品,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以及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适时组织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农资市场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农资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伪造产品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行为;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行为或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及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窜户,非法销售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查获的不合格农资要及时进行处理,要追根溯源,深挖穷打,依法惩处。
本文来源: 政府
13.04.20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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