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召开全市春季植树造林现场会
林业厅政府网4月10日讯 4月9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在杭锦后旗召开了全市春季植树造林现场会,与会人员实地观摩杭锦后旗通道绿化、经济林栽植和设施林果业建设现场,听取各旗县区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汇报,签定了2018年林业建设责任状,安排部署了全市春季植树造林工作。
市政府副市长、五原县委书记郭占江,市政府副市长、市林业局局长刘志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林业局相关局领导、有关科室、联系旗县业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彦民主持。
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营造林生产任务90万亩,其中新造林75万亩,退化林分修复(含人工更新)10万亩,森林抚育5万亩。截止4月8日,全市完成整地72655亩,完成造林17904亩,分别为通道135.6公里、5390亩,村庄29个、4119亩,城镇及周边690亩,厂矿园区90亩,阴山绿化80亩, 农防林100亩,荒山荒地7435亩。完成经济林4370亩。
当前要做好九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抓好营造林生产。 各地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春季力争完成80%的人工造林任务。同时要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天保工程、京津风沙源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任务。各旗县区要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推进国土绿化。 二是全面抓好经济林示范园建设。 按照市委政府出台的《巴彦淖尔市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经济林产业发展的十条意见》,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思路,集中精力抓示范园、抓典型,突出打造2-3个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示范园,打造经济林示范村、示范社,为下步配套发展冷藏保鲜、树立品牌、电商营销奠定基础,实现经济林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经济林种苗引种试验示范基地,逐步做到种苗自给,适当引入具有适应性和竞争力的果品苗木,并进行引种试验和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完善经济林示范园优惠政策,尽快出台政策支持及相应的推进办法。 三是全面抓好林业重点项目建设。 各旗县区今年实施的林业重点项目有39项,要从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种苗选择、栽植、抚育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活化造林机制,广筹绿化资金,专项推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精品,树样版,推亮点,全部打造成质量好、档次高的造林绿化精品工程。 四是全面提升村庄绿化水平。 我市现有4271个村庄,其中有2159个村庄达到了自治区绿色村庄标准,占到全市总村庄数的51%。2018年,计划完成村庄绿化261个,要全部达到自治区绿色村庄标准,每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 五是继续抓好林业科研推广项目。 各地要将林业科研推广项目与春季林业生产紧密结合,同步实施,科研项目要确保达到预期目标,推广项目要实现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全覆盖。 六是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各地要做好重点地段、重要节点林木的浇水工作,同时,尽快建立林木后期抚育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把抚育管理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块;在保护区管理上,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巡查有记录、专题有研究、管理要合法;在防火工作上,要求有队伍、有储备、有安排、有部署、有预案、有专项经费;在天牛防治上,要全面推广成本低、成效好、效率高的飞机防治,尽快做好招投标、药剂药械采购等前期工作,严把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苗木复检工作,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七是全力抓好乌拉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治理。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主动担当,各负其责,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及建设项目。 八是全力抓好国家级公益林落界。 要确保落界成果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切实将国家公益林成果资料搞准、搞实、搞细。要落实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将落界后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并将各项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九是继续抓好国有林场改革。 目前,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除乌前旗、杭锦后旗外,均已获得自治区的批复,各旗县区要抓紧向改革成员单位印发改革方案,并根据方案认真完成各项改革内容, 务必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白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