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普法工作突出三个创新
2015年,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法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时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形式、阵地,全市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树立“大普法”的工作理念,围绕“法在身边·法治边疆”这一主题,坚持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与公民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把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新发展。制定了《巴彦淖尔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团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实现由零散的运动式普法向常态化普法转变。
二是创新普法工作形式。积极运用以案说法、法治文化汇演、播放法治微电影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利用法治宣传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远程教育等新的法治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普法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同时,各旗县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如:五原县在中小学开展“每周一法进万家”活动,促进了家长·老师·学生共同学法。后旗在人流密集的旗汽车站候车厅设立了“法律直通车”公共法律服务站,每天在固定时段播放法治宣传影片。
三是创新普法工作阵地。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建立了“巴彦淖尔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全市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法治文艺宣传队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全市现已在公园、广场、集镇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建成了28个内容丰富、美观大方的法治文化长廊;在司法行政系统、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和嘎查村(社区)等办公场所建立了317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建成了法律读物不少于2000本的法治图书阅览站26个。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