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加紧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
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目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呼和浩特市的1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剩余8项正加紧推进。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呼和浩特市的2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3项,2项立行立改任务和1项2020年限期整改任务基本完成,2项2019年限期整改任务和13项2020年限期整改任务均在积极推进。
在落实草原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方面,呼和浩特市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大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草原保护与建设规划,严格落实草原保护四项基本制度,逐项排查违法征占用草原项目,经排查,全市共涉及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26家。9起因矿产和旅游开发等原因配套建设的道路等设施对草原局部地区造成明显破坏的项目,共涉及草地135.39亩,9起整改项目已全部获得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核通过。此外,近年来,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退耕还草、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等政策项目的实施,全市草原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草原植被盖度由2010年以前的38%左右提高到目前的41%—43%,天然草原牧草干草产量达每亩44公斤以上。
针对采暖季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问题,呼和浩特市积极采取推进散煤治理、开展集中供热、煤改气和煤改电的试点改造、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加强建设工地扬尘管理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全面打响采暖季大气攻坚行动。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采暖期,未扣除沙尘影响,全市优良天数为143天,达标率为78.1%,PM2.5浓度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
在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清理整顿方面,陆续出台《呼和浩特市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和《呼和浩特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办法》,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有序退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大青山自然保护区57个采矿企业,应注销48个采矿许可证,目前已公告注销47个。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辖区100家工矿企业中生产、生活设施已全部清理95家,剩余5家正加紧清理。
此外,“回头看”期间反馈的群众信访案件658件(属实604件,不属实54件),截止到8月20日,累计完成整改案件631件,完成率为95.9%。剩余27件信访举报案件正在积极整改中。(记者 康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