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3月21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召开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自治区及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有关政策及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了鄂尔多斯市近年来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工作,表彰了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旗两级司法局、卫计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各医院负责人,市医调委全体工作人员共160多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卫计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了市医调委从机构组建、聘用调解员、建立专家库、完善制度、开展业务等发展历程。总结了医调委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市医调委共受理纠纷265件,调解解决198件,结案168件(其中,成功调解了市主要领导交办的2起、信访局交办的3起、市卫计委领导交办的12起和旗区政府委托的18起案件),调结率85%,调结的案件中医疗机构共给患方补偿金额1492.3万元,是患方提出补偿数的21%。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认识高度不够、旗区部门配合不紧密、与媒体沟通较少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思路。
会议肯定了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鄂尔多斯市政府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将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及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联动调处工作机制的做法值得在全区推广。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抓好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相关医疗保险;要加强医疗纠纷调委员队伍建设,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保障机制。会议颁发了第三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聘用证书,会后对聘用调解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