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司法局着力筑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市司法局通过多渠道、多措施、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民间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好、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48个,人民调解员860人。
一是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建立40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先后邀请了江苏省南通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丁华斌,自治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赵艳丽作专题讲座;涌现出一批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2016年全市推荐的3名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6名自治区银牌人民调解员在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上受到表彰,乌达区道路交通调委会和海勃湾区道路交通调委会获得自治区优秀调委会荣誉称号。今年9月,海南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自治区“十佳”调委会;乌达区苏海图司法所所长黄亮获得自治区“十佳”人民调解员光荣称号。
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积极推进“公调对接”,挂牌成立了15个公安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创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新格局,增强了源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针对性。“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实施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00多件,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市司法局、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 ,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司法局、综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人民调解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
三是不断深化激励机制,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制定案件补贴标准,市综治办、司法局出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调定补”实施办法》,建立了规范完备的矛盾纠纷“以调定补”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目前,全市累计发放补贴资金84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市司法局通过乌海广播电视台法制专题栏目《法在身边》,对优秀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优秀调委会的先进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表彰工作先进,来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20名金牌调解员被命名为全市首批金牌人民调解员,通过举办金牌人民调解员的命名表彰活动,形成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