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国税局“六到位”护航综合保税区发展

05.05.2015  19:48

      2015年3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满洲里综合保税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综合保税区,也是中国第46个综合保税区。这是自201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之后,满洲里在加速发展道路上又一利好消息,也是满洲里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谋求新发展的“新引擎”。满洲里市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跟进综合保税区建设步伐。

      一是政策培训到位。结合综合保税区建设实际情况,系统梳理有关综合保税区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做到税收政策的培训走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前。

      二是纳税服务到位。纳税服务和税源部门要早站位、早谋划,提前进入综合保税区纳税服务轨道,积极与负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局对接,主动上门提供与综合保税区相关的税收资料,明确出口退税程序,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出口。

      三是事前监控到位。税源部门详细了解综合保税区内注册登记企业的动态信息,通过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经营理念、发展规模和进出口渠道,并进行分类管理,为综合保税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外部沟通到位。一是积极与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筹委会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综合保税区最新进展和动态,把握方向积极输送综合保税区在建企业基建阶段相关税收政策,以便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后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免)税手续。二是积极与海关、外汇、外经贸局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掌握综合保税区企业报关最新信息,健全出口退税服务机制。

      五是退税快速到位。按照《全区国税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审批、退库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加强出口退税政策的再学习、再提高。

      六是税企联系到位。畅通出口企业和区内企业对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培训学习渠道,拓宽综合保税区税收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平台、QQ群、互联网等多渠道发布信息,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发挥纳税人学校培训阵地作用,及时就进出口税收知识解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