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开展名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10.09.2015  19:11

 

日前,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正在开展的“餐桌保卫战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名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协作联动,扩大宣传引导,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名酒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主体责任。通过查阅企业档案和实地检查,对全市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经营场所、经营销售,销售渠道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有过违法不良记录,是否有出借、转让、冒用他人身份资质等非法手段取得许可证等行为,积极督促白酒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外购基酒加工灌装白酒企业专项检查,对于基酒的来源、进货记录、原料数量和供货方资质证明等认真核实,并重点检查出厂销售数量与基酒采购数量是否相符、出厂产品标签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协作联动,注重整治效果。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市场监管委执法稽查局3个支队和12个旗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实施,上下联动,联合执法,对全市范围酒类企业的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加大货运场所、物流企业、综合批发市场违法经营大户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的“黑窝点”,依法查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起到“打掉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有效净化酒类市场秩序。同时密切与“茅台”、“五粮液”、“国窖”、“泸州老窖”等名酒厂家打假人员联系,对辖区各酒类经营单位特别是各名酒行及高档酒店进行明察暗访,集中查处商标侵权及制售仿冒名优酒等行为,切实保护名优酒类企业合法权益和商标专用权。

三是扩大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新《食品安全法》和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广泛普及酒类商品鉴别方法,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辨假维权能力。同时,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使酒类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