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牧区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20.10.2015  19:19

 

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牧区商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村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15年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了农村牧区市场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一、营造农村牧区商品市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高度重视农村牧区市场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监管执法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维护良好的农村牧区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村牧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集中力量打击农村牧区商品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将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等列为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侵权仿冒的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集中力量做好商品消费的教育引导工作。 在工作中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切实发挥抽检结果公布在指导农村牧区市场消费上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商品消费知识的教育引导工作力度,教育和监督农村牧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和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农村牧区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提高识假辨假等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信息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在农村牧区商品市场的清理工作。

四、集中发挥12315体系为消费者服务的作用。 注重进一步完善12315体系,切实发挥12315体系为农村牧区消费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加大“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的工作力度,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切实畅通农村牧区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实效,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农村牧区消费者满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杜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