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工商分局“三办法”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查“孔明灯”违规经销行为
玉泉区工商分局“三办法”强化市场监管力度
严查“孔明灯”违规经销行为
按照呼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5 年新春佳节和元宵节期间,严禁在呼市地区重要区段位置点放“孔明灯”(旺火、烟花爆竹)的相关事项通知要求,玉泉区工商分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依托 5 个工商所并采取“三个办法”,严查孔明灯违规经销行为。截至 2 月 15 日,大召工商所共摸底排查 30 余户,昭君等其他 4 个工商所也对辖区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
一、提高认识,以积极态度组织开展查处活动。一是 分局党组把“两节”期间查处“孔明灯”违规经销行为当成当前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待,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与营造文明安康节日气氛为核心目的,依托管辖的 5 个工商所并组织一切力量安排部署专项工作排查事宜。 二是 专项工作已于 2 月 12 日安排布置,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落实。
二、明确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排查活动。一是 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备足力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并做到力量充足,目的明确,有的放矢。 二是 以所辖区域为重点,以“网格化”的方式,逐街区排查各类经营主体有无销售“孔明灯”违规经营行为,排查活动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消灭死角与盲区。 三是 以“顺查、普查、抽查、复查”等 4 种不同形式,以春节至元宵节期间为重要阶段,各负其责开展专项活动,做到“排查无间隙、检查不停顿、查处不手软”。
三、明确重点,宣传警示经营者与消费者遵规守章经营和安全理性消费。一是 明确排查重点区域。目前,在区域范围内,以大召寺、观音寺、五塔寺广场周边和城郊结合部文化用品经销网点为排查重点区域。 二是 采取“宣传加教育”相结合的手段,对经销“孔明灯”的经营主体进行“遵规守章”规范管理,严肃指出经销“孔明灯”的安全隐患与严重的危害后果。 三是 借市场监管检查之机,采取“警示加引导”相结合的办法,在市场最前沿向广大消费者认真讲解不购买、不点放“孔明灯”的益处,唤起社会消防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