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坚持环保为民 推进重点领域减排治污
一是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编制了《包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包头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减排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十二五”以来累计实施减排工程276项,减排二氧化硫4.51万吨、氮氧化物3.08万吨、化学需氧量1.12万吨、氨氮0.46万吨。根据自治区2015年上半年减排核查反馈情况,全市减排项目总体认定情况较好,预计可以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是加强黄河水流域污染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累计投入资金约10.6亿元,完成东河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等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5个(全市共12个项目,其余6个项目已完工但未验收,1个项目发生变更)。提请市政府下发了《2015年包头市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及突出环境问题的督查整改方案》、《包头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水流域项目建设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度,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实施完成韩庆坝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和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渣E库建设及D库封场工程。成立自治区首支核与辐射应急机动队,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和2015年水体污染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演练。组织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全市辐射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
四是扎实开展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治。2014年10月份以来,通过环境问题大排查和“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的1540个环境问题,目前各旗县区完成整改1269个,正在整改271个。针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重新确定整治时限,由市委、市政府将整治任务纳入各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2015年环保考核目标,督促责任地区、部门、企业加快整改。
五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累计争取资金420万元,重点用于农村牧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市级生态村累计达到8个,自治区级生态村累计达到17个、生态镇达到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