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今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运行良好截止9月1日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177台次

07.09.2016  07:33

            2016年是我市渣管工作全面进入规范化管理的起始年,随着城市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渣管各项工作进展有序,运行良好。
            一、建立渣土管理制度,规范渣土管理程序
            为保证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环卫局制定了《2016年渣管工作改革推进方案》,提出了2016年构建渣管工作五大体系(即: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职能完善、责任清晰的管理体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渣土运输市场体系;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渣土综合利用体系)的整体工作目标,并按照准备、落实、完善三个管理阶段,对整体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量化。经过半年的努力,市环卫局渣管科、联合执法队、渣土协会、运输企业、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渣土运输市场体系逐步形成。
            今年4月13日结合《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颁布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渣土、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告》。一是明确源头管理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从源头上切实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工程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必须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方可处置建筑垃圾。不得雇请无本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权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三是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理标准。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坚决落实建筑渣土“五不运”即:施工现场出入口未硬化不运、施工现场未安装或使用洗车设备不运、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不运、未实行监管支付不运、施工围档不规范不运。四是严格执行等积量交换原则处罚措施。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在7日内清理已处置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如不能提供处置地点按等积量交换的原则由管理部门指定清理相同体积的建筑垃圾。两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奠定了基础。
            由渣土运输企业发起,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参与筹备的呼和浩特市渣土协会,于2016年3月25日成立。该协会的成立,对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执行我市的法规和相关政策;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研和行业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供预案和建议;代表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建议;组织制定并监督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自我管理行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进行行业内部协调,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强化渣土运输监管,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目前,取得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权的有7家企业,市环卫局与各取得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权的企业进行了多方沟通,向这些企业负责人详细解读了2016年政府渣管工作政策,阐明了政府狠抓城市环境治理的决心,取得了各经营权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起了各企业拥护政府决策、维护城市环境、净化运输市场的热情和决心,同意自主将老式渣土运输车更新为更为环保、更便于监管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当前我市已经交付使用的新型环保渣土车为240台,其中由城环环卫有限公司购进10台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已在全市建筑渣土运输中大面积广泛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辆,二环内老旧渣土运输车辆已严控上路运输。同时目前经营权未到期的老旧渣土运输车辆也统一对马槽切割恢复,整治合格后方可在二环外运输作业,不合格渣土车严禁上路。
            新型渣土车全部配置了北斗定位系统、车载对讲系统、电子联单系统、空重车判定系统、非法装卸报警系统、违章限速系统等一系列的智能监管系统。监管系统的运行大幅提升了我市渣土运输水平和监管效率,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倾倒渣土。
            围绕推进方案制定了《交管、城管联合执法2016年工作方案》。我市将在城市主要出城口、重点路段、各主要桥梁设置20个联合执法检查点,彻底堵住非法倾倒车辆的出口和扬尘污染车辆的入口。目前,联合执法检查点的布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分别位于:  110国道与兴安北中十字路口、快速路北侧与110国道中石化东侧、腾飞中与成吉思汗大街交界处等20个检查点。联合执法队由交管部门50人、城管部门160人组成,今年的检查行动从3月份开始,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对过往建筑渣土运输车进行渣土运输证件、超载超高、遗撒、乱倒等问题进行检查,对运输车违章作业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运输车遗撒、超载、不密闭、乱倒等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截止目前,已查处各类违章车辆上百台,有效地打击了违章处置建筑垃圾的现象。截止9月1日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177台次。
            同时,还继续加大了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一是与将会产生建筑渣土的施工工地进行提前对接,主动宣传我市的管理办法、申报程序,帮助建设单位申报核准;二是加强对源头的巡查和取证工作,对于擅自处置渣土的建设单位坚决制止、依法查处。截止目前,内蒙古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铁局调度楼建设指挥部取得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呼和浩特市兴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开发企业与具有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权的企业签订了《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内蒙古千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1起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违章施工工地进行了立案处理。三是为完善取证手段更准确地定性违章程度,现已委托城环测绘公司介入执法认定工作。
            监管中,联合执法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典型做法,对违规处置和洒漏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给予跟踪曝光。同时建立畅通的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实施有奖举报,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社会氛围。
            三、建筑垃圾去向及利用情况
            目前渣土去向主要是简易填埋和消纳回填处理。我市已建成瓦房院和讨速号2座正规渣土消纳场,能够满足近几年城市建设产生的各类渣土消纳,渣土回填率达到49%。玉泉区裕隆园区南侧瓦房院渣土消纳场,总占地564亩,可容纳渣土2000万方,2014年投入使用,最多每日消纳渣土超过1000车;120省道西讨素号渣土消纳场,占地566亩,2015年10月投入使用,日均消纳300车渣土左右。下一步计划建设的3至5个建筑垃圾中转分选站也已开始选址。
            下一步,市环卫局将逐步拓展城管交管检查点的功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检查点职责,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法,逐步实现从定点检查向定点与小区域巡查结合、点面结合、全覆盖、错时工作方式的转变。同时完善和配足检查点工作必要的执法装备,使检查点真正发挥堵住“乱倒”出口和“遗撒”扬尘入口的作用。同时还要提升现有瓦房院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讨速号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水平。做好筹建建筑垃圾中级再利用处理场的前期准备工作,从而提高我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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