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以合同监管为切入点整顿规范银行业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04.12.2015  17:52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为切实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合同为切入点对地区商业银行滥用优势地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规范,截至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五大国有银行及所属68家支行和6家村镇银行进行了检查,对三类问题责令银行限期整改,对7个违规问题依法给予处罚,减轻企业融资负担1.3亿元。

针对银行业的行业特点,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利用3个月的时间进行前期外围调查走访,于2015年4月1日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的重点内容包括:银行在贷款过程中涉及抵押物评估、保险、公证等环节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办理抵押登记、评估、公证等业务过程中无法定依据滥收费用的行为;在贷款过程中指定评估机构、保险公司和公证单位的限制竞争行为;在办理消费者存款、结算、转账、支付等业务时,利用其自身优势地位转嫁经营费用和经营成本行为等7个方面,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整顿规范工作,着力维护银行贷款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金融市场经营行为。

在历时8个月的专项整顿中,全市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案件查办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教育引导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多措并举,进行集中整顿规范。通过市工商局、旗区工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由市局执法办案能手牵头,抽调基层执法办案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全市74家银行及分支机构进行了地毯式排查,重点审查了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信用卡合同及银行其他告知单、通知等五大类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重点审查。要求各大银行对照《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经营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限制竞争行为,从中掌握案件线索,对存在“霸王条款”的合同,责令银行给予修改。

为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市工商局按月进行工作调度,及时梳理案件类型,总结、交流和推广办案经验,加大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以点带面分类施策。调查终结了首批7家银行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收集了银行在发放房屋抵押类贷款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和格式合同,将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评估费转嫁至消费者承担,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收取财务顾问费、融资顾问费等资金监管手续费等第一手证据资料。截至目前,全市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办“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案件4件,查办转嫁义务滥收费案件3件。被查银行已对主要问题条款进行了全部或部分修改,切实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扶持企业成长。

    在加大银行业整顿规范力度的同时,全市工商行政(市场监督)部门着力构建“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举报”的共建氛围,教育引导银行业通过规范的经营和优良的服务赢得更多的客户和更多的市场份额,与贷款客户建立互利共赢、共生共荣的良好关系,共同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的和谐发展。(李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