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05.08.2015  20:21

 

为了切实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在全区开展核查网络经营主体、清理非法主体专项工作中,成功办结了3起互联网商标侵权案件。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自治区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和相关企业的积极配合,抽调执法办案骨干成立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克服了经验少、取证难、落地难等困难,使案件圆满办结。

一、解决查处网络违法案件遇到的证据难题

一是以制作现场笔录方式取证。执法人员在案现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在与违法事实相关的内容作笔录的同时进行截屏,全面、客观、详细、真实地显示了相关内容,载屏内容包含了时间、地点和事项等详细信息,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二是以提取书证原本方式取证。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文字、符号、图案等有证明意义的文件,直接通过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三是以当事人的陈述形式取证,在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中尽可能了解并记载已经取得的计算机数据的具体内容,从而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解决查处网络违法案件面临的新型课题

针对网络经济领域中网络广告、网上拍卖、网站域名权与商标权纠纷等和电子证据存放地点复杂、操作者存放手段各异,加之执法人员相关素质不济的现状,抽调精通计算机技术业务尖子协助及时进行电子证据的收集和活动。开展了破解密码、解译密码、解密备份、数据恢复、还原分析各个环节进行证据固定。按照体现证据真实性、确保证据合法性、证明证据的关联性原则,积极探索解决和准确处理证据难题问题,为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解决查处网络违法案件后续的调查取证

为了避免因证据遭到灭失和证据不充分而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在案件调查中,只发现企业网站上留下的联系电话、QQ号码、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而没有企业的具体地址,执法人员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对照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积极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对发现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积极查办,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该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调查。

查办案件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终筛查发现涉嫌违法经营性网站5家,分别涉嫌发布虚假宣传的广告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或是通知当事人,责令删除夸大虚假宣传文字信息6条、侵害他人注册商标图案标识24张,立案查处案件4起,结案3起。通过这三起案件的查处,为执法人员在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在网络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出大胆地尝试和突破。此类案件成为全区首例查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商品交易者违法行为的案件,开创了全区的先河。 (王惠芬、王晓滨、吴利国、焦健、张瑞霞)